南京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
材料准备
基础材料
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12
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3
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(需股东会决议通过并加盖公章)
新地址证明文件(如房产证、租赁合同、产权证明等):
若为租赁地址,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方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
若为自有房产,需提供产权证明及复印件
其他文件
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如委托办理需提供《指定代表委托书》)
税务登记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副本(视要求提供)26
工商变更流程
同区地址变更
提交申请:向原登记机关(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)提交变更材料,审核通过后领取新营业执照。
公示与换证:工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更新信息,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新执照。
跨区地址变更
迁入申请:向迁入地工商部门提交《企业迁移登记申请书》及相关材料,获取《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》。
迁出申请:持迁入通知书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迁出,获取《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》及迁档函。
档案移交:原登记机关将企业档案移交迁入地工商部门57。
办理新执照:向迁入地工商部门提交完整变更材料,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营业执照。
后续变更事项
税务变更
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“变更登记”,同步更新税务信息。
银行变更
携带新营业执照、变更通知书等材料至开户行更新银行信息。
注意事项
跨区迁移时限:需在迁入地工商部门接收档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。
材料一致性:所有文件需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,避免因材料错误导致流程延误。
公章备案:若涉及章程修改,需同步更新公章备案信息。